對行憲二十週年紀念大會致詞

內容來源:卷二十九   演講

隸屬章節:演講\中華民國五十六年

 

 

——中華民國五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要旨
    一、我們反共復國的戰爭為捍衛憲法的聖戰,亦即為保護憲法賦予全國人民應享的權利之戰。
    二、我們光復大陸,就是要拯救大陸同胞,恢復他們在憲法上應有的地位和權利。
    三、憲法的精神,乃在於促使一般國民,能夠獲得美滿的生活,並達成社會進步的目的。
    四、國大授權總統,中正一定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精神,來妥慎使用,以不負諸位同仁和全國同胞的付託之重。
    五、加強現代化的建設,即加速光復大陸的基本。
本文
    今天是中華民國行憲二十週年之期,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本年度的全體會議,以及國民大會代表同人的年會,都在這個值得緬懷和紀念的日子揭幕,實在具有非常深長的意義。

    中華民國的憲法,是在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實行的。在這之前,從進行北伐,經過五次剿匪和八年抗戰,到開始行憲,也有了二十年的時間;這二十年的奮鬥,我們致力於掃除革命障礙,完成國家統一,克服內憂外患,爭取民族獨立;並一步步經由軍政、訓政、而邁向憲政之治。這是國父遺教的實踐,也是國民革命歷史任務的進行,更是展開中國現代化建設工作的根本績業。因此,不論當時破壞我們實施憲政的阻力是如何巨大,情勢是如何險惡,我們終於不顧艱危,毅然排除萬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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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長治久安,進步發展,奠定了這一個不僅重要,而且必要的鞏固基石。
    行憲以來的二十年,由於共匪發動全面叛亂,竊據大陸,政府於三十八年播遷來臺,因此實際上也就成為救國護憲而奮鬥的二十年。我們的反共復國鬥爭,實即為捍衛憲法的聖戰,亦即為保護憲法賦予全國人民應享的權利之戰。因為匪偽政權在大陸上,不僅使我們的憲法無法推行,而其所作所為諸如實施殘暴專政,建立奴役統治,污辱人格尊嚴,進行人身迫害,摧毀宗教信仰,破壞家庭倫理,馴至現在更要澈底毀滅民族文化傳統,根絕一切自由生活方式,實無一不極端違背了我們的憲法精神。因此我們的光復大陸,就是要拯斯民於水火,恢復他們在憲法上應有的地位和權利。而這就是我們和共匪的大義與大逆,至仁與至不仁,是非人禽之分,亦是勢不兩立的漢賊之辨。
    值得告慰的是,行憲二十年來,政府雖則播遷海疆,並為反攻復國從事艱巨的戰爭準備;但卻是切切實實的在推行憲政,實施憲法。更重要的,是積極的將憲法的各項規定,變成實際的政策,轉為具體的行動;在增進人民權益,擴大人民福利方面,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安全,與教育文化應有的措施,即在貫徹憲法「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之精神。因此,中華民國政府在臺澎金馬根據三民主義而實行的各種政策,從內涵上看,是三民主義思想的具體實現,從方向上看,又都指向著中華民國現代化目標的實現。
    概括的說,我們在這二十年來,實行耕者有其田,縣市地方自治,勞工及漁鹽民蔗農的保險,都市平均地權,民生主義社會福利政策等一連串政策性措施的貫徹與實踐,以及最近對九年制國民基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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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劃,就都是在這一方向上的努力,其中顯然尤以國民生產的提高,和國民生活的改進,為其重點。
    由此亦可以看出,我們所著重的,不僅是政治上的民主,更在於經濟上的平等。中正一直認為:在本質上,民權的運用就是對外求得民族生存,對內解決民生問題的一種力量。故憲政的精神,乃在於促使一般國民,能夠獲得美滿的生活,並達成社會進步的目的;在此時此地來說,即為加速推動中國社會的現代化。
    事實上,我們在現代化的方向上邁進,就是和大陸匪偽統治落後、貧困、恐怖、野蠻狀態的一個鮮明對照;並由此創造了反攻復國所需的物質力量,同時亦創造了反攻復國所需要的精神力量。為此,在這行憲二十年的今天,特提出下面三點,與本會同仁共勉:
    第一、今天我們在臺澎金馬依據了憲政軌道所做的各種建設工作,還只是建設三民主義現代化中國的一個起步,但也是將來光復大陸時展開全面建設工作的藍圖,今天的經驗愈完整愈精到,則在未來的重建事業中,就愈能發揮其價值和功效。以當前形勢而論,毛賊匪偽多行不義,惡貫滿盈,在其內潰情況繼續嚴重惡化的趨勢下,離其最後解體之期已不在遠,我們正將隨時選擇最適當的時機,予以致命的一擊,以加速其崩潰。因此,大家必須充份運用在此軍事反攻前夕,加緊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學建設等各方面作進一步的努力,創造更大的成果,累積更多的經驗,以有助於復國建國工作的及早完成。我們憲政研討委員會的研究工作,希望更加掌握住這一要求,來提供其對國家和時代的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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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大家了解,現代化的基本特徵,就是科學化。但科學化並非只是指聲光化電的研究和應用,而更在於一種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的觀念意識的建立,一種實事求是,精確有效的工作方法的鍛鍊,和一種合乎規律、公德、人格的生活習慣的養成。將它提高到政治設施方面來看,就是要求協調和配合,不可陷於自我中心的本位主義;要求行動與實踐,不可陷於空泛迂闊的紙上談兵;要求效率與發展,不可陷於墨守成規的作風。今天必須探討和檢查的,就是我們憲政體制的運行,必須避免這種偏向。中正就特別希望我國民大會同仁,全心全力的來倡導與匡救,以為全國國民的模範。

    第三,在去年三月舉行的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中,修訂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其第四款規定「動員戡亂時期本憲政體制授權總統得設置動員戡亂機構,決定動員戡亂有關大政方針,並處理戰地政務」。第五款復規定「總統為適應動員戡亂需要,得調整中央政府之行政機構;並對於依選舉產生之中央公職人員,因人口增加或因故出缺,而能增選或補選之自由地區,及光復地區,均得訂頒辦法實施之。」國民大會此時此地之授權總統,原有其適應反攻復國情勢發展需要的重大歷史性的意義。中正亦已明確表示,一定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精神,來妥慎使用,以不負本會同仁和全國同胞的付託之重。
      就第四款來說,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會議業經成立,凡有關動員戡亂的大政方針,自將負責規劃和決定。就第五款而論,關於中央行政機構和人事機構的調整,中正亦當一本反攻復國及推進現代化工作的需要,基於科學精神的辦事方法,來審慎處理。在這項課題上,尤盼國民大會代表同仁,來作政府最有力的後盾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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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