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基本工作——行政三聯制大綱

一個舉例,在其他各行政部門的實施上,就要由各位融會貫通以求實現了。
    行政三聯制第三部分的工作,就是考核工作,行政的考核與軍事的考核或經濟工商事業的考核有不同的地方。軍事經濟工商的考核,客觀事實甚為明顯,因之成敗優劣亦容易發見。先拿經濟或工商事業來講,其辦理情形如何?在年終結帳的時候,看其質量的優劣數量的增減與成本的盈虧,就很容易表現出來,在軍隊方面,在各期校閱的成績,亦容易表現出軍事工作的優劣和成敗。雖然經濟事業或軍事工作的成敗,還要靠著其他的成分為決定成敗勝負的因素,如政策方針的合理決定,精神紀律的發展保持等。但工商業或軍隊平日的工作在結算校閱上就很容易具體的表現出來,而純粹軍事行政部分的工作,就比較難於考核,這是在研究行政考核之時所應當了解的。

    行政考核內容甚為複雜,除內政教育等行政之外,連軍事經濟財政等的考核都包括在內。我在七中全會提案中並提出設置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除了行政工作外,連黨務工作亦包括在內,看起來甚為復雜,不過黨務工作考核與行政工作考核,其性質的差異甚少;故只是數量的增加,而不是質量的改變,明白了行政的考核原理,則黨務工作的考核也可以同樣適用的。

    廣義的行政考核的工作,應該分作兩大類,一種是政務的考核,也可叫作政治的考核;一種是事務的考核,也可叫作行政的考核。怎樣叫作政務的考核呢?就是以某種事業的整個成敗來作考核的標準,也可以說政策的決定與執行是否收到效果的考核,現在民主國家對於最高行政部分的考核工作,乃是用議會制度來實施的,這就是所謂政務官的考核。最嚴重的方法就是倒閣,或者要求撤換某一個政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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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在議會開會時,對於行政長官施行其質詢權,或者由議會組織專案調查委員會,這種都是外國實行政務考核的方法。
    我們中國在未實施憲政以前,依據約法的規定,國民黨在訓政時期,代行國民大會的職權,就可以說這種政務官的最高考核權,是屬於黨的最高權力機關。我們對於這種黨權的運用,歷年來不大施行,只有實行政務官的任免權,黨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對於政務官質詢權的運用,及專案調查委員會均很少實施,這是一種缺憾。現在我想在平時就要由國防最高委員會來負這個考核的責任,來補救這個缺憾。總要在政務的推進上,能夠充分運用考核的工作,使政治得到圓滿的發展。

    我曾經詳細研究過,為什麼我國對於政務官的考核上不能發揮我們很大的效果呢?簡單來講,就是我們不明白政務官考核的原理,因此不能產生一個適當的機構來運用考核的工作。這就是我提出行政三聯制及特別提出建立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的理由。現在說明如下:
    首先要明白我國的政務官與歐美的政務官不同,平常所謂政務官就是決定與執行政策的官吏。所以在外國當外交部長的他可以說我的外交政策如何如何,就是內閣總理或總統與他的政策不同的時候,他可以堅持他的政策,因政策不同而辭職的,實在不少先例。但是我國就不大相同,可以說我國所有政府中重要的政策,現在均由國防最高委員會來決定,也可以說是黨決定政府中各部門重要的政策。我國所謂政務官者,其主要任務是偏重於政策的執行,而不是政策的決定。所以某種政策本身是否合理,這位執行的政務官祗負一部份的責任,所以我們對於政務官的考核是偏重於政策的執行這方面的。因此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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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政務官的工作,除黨中大會的考核外,應該平時有一個經常的考核機關,我所以要提出國防最高委員會內另設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就是根據這個道理來的。
    因此在我國現存的黨治制度之下,不能完全拿歐美對政務官的考核方法來運用,就是因為我們的政制不同的原故。將來各國都實行計畫政治的時候,政府重要的政策都由設計總機關來起草才行,尤其在現在國防國家時代,更有徹底實行之必要。
    明白了上述的道理,就可知道我所提出設置的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的範圍,除黨務工作考核外,對於政府官吏方面,是一個政務官與高級事務官的總考核機關。因為政府的計畫與預算是整個的,所以對於「事」與「人」的考核也應該有一個統一的機構,方可以收行政三聯制的實效。
    第二種的行政考核,就是事務的考核。嚴格來講,就是行政考核的本身。這種工作縱的方面,大概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就是上級監督機關的考核工作,如監察院對於公務員的監察,審計部對於各種經費帳目的審計,考試院銓敘部之對於公務員的任免考績,就屬於這一類。第二種就是上級直轄機關的考核,如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對於中央與地方各級機關,行政院對於省政府,省政府對於縣政府,縣政府對於鄉鎮公所。或者中央部會與省府廳處對於其附屬機關的考核工作,都屬於這一類。第三種就是各該機關自身的考核工作,比方拿考績來講,各該機關應該自己先行做考核的工作,然後可以呈送上級機關的。換一句話說:就是要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若果中央政府直接考核到縣政府的工作,則省政府不祗無事可辦,並且中央政府情隔勢禁,如何能切實了解縣政的情形呢?所以應該實行「分級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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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然後可以與執行上「分級負責制」相呼應,然後才可以建立各級負責的政治,工作效率才可以增加。
    上面所講,乃是行政考核縱的工作的分類。行政考核還有橫的工作的分類,如經常報告的審核,派員調查視察等工作,以觀察執行的進度,亦為十分重要的工作,最重要的還要設計者時常調查及視察其計畫執行的程度,以監督事業的進行,並且因為考察的結果,可為下年度修正改良設計工作的參考。不過設計人員的考查,除了經濟事業之外,其考核中心責任,應責成其主管機關或上級機關,方不致紊亂系統。亦即實行上面所講的「分級考核」的工作。

    行政考核還可以分作「人」的考核,與「事」的考核兩大類。第一種是「人」的考核以個人為單位,其實施辦法,就是實行年終考績制度,這種制度,若果實行了上面所說的「分層負責」制度,使各個人的職權非常清楚,則功過易明,要比現在的長官包辦行政的制度,容易實施得多。第二種就是「事」的考核,應該根據行政計畫及預算為考核的標準,以觀其進展之程度,這是對於一部分人員或整個機關的考核工作,不特可以定主管人員的功過,並且可以決定該機關的存廢問題。不過後一種考核,就屬於政務範圍之內,應該由最高級的機關決定然後可以實施。這種考核工作,在機關調查之中,仍佔相當重要的位置。
    除了上面所說的考核方法之外,我現在要提出三種重要的考核辦法。古人說:「三年報政,五年有成」,這就是說,你真要看政治成績的話,三年才有頭緒,五年方可觀成。這是從整個事業來講,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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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於 2014-08-28